海南省建筑业协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工作说明
时间:2025-04-08 16:54浏览次数:
一、论证依据
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部令第47号)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建办质〔2021〕48号)
5.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的通知》(建质规〔2024〕5号)
6.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的通知》(建办质〔2024〕63号)
7.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琼建质〔2012〕190号)
8. 《海南省建筑塔式起重机防台风安全技术标准》(DBJ46-045-2017)
9. 《海南省建筑工程防水技术标准》(DBJ 46-048-2018)
10. 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标准
二、论证范围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建筑边坡和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幕墙安装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工程、拆除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防水工程、暗挖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
三、专家论证内容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四、论证程序
(一)提交论证资料
1. 方案论证前,委托单位应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海南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建协”)邮箱hainanjianzhuye@163.com:
(1)超危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申请表;
(2)专项施工方案;
(3)施工企业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扫描件,要求签章完整);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扫描件,要求签章完整);
(5)相关施工图纸;
(6)建筑边坡与深基坑方案论证资料详见《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琼建质〔2012〕190号)要求。
2.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发送至省建协邮箱。
3.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符合性审查
省建协对委托单位提交的论证资料进行审查,1个工作日内确认资料是否符合论证要求,并通过邮件向委托单位回复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由省建协确定论证时间、地点,开展论证工作;审查未通过的,省建协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委托单位应按意见补充完善论证资料。
(三)选取专家
论证资料审查通过后,省建协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5名符合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方案论证专家组,负责方案的论证工作。省建协提前将论证资料发放给各位专家,专家收到论证资料后应及时审阅,提出专家个人论证意见。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四)召开专家论证会
1. 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1)专家;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4)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2. 推荐专家组组长
由5名专家组成员推荐1名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
3. 开展论证工作
论证工作由专家组组长主持,论证工作流程如下:
(1)委托单位参会代表介绍工程的基本概况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重点说明采用的技术措施;其他参建单位参会代表作补充说明;
(2)5名专家逐一发表自己的个人论证意见;经组长许可,参建单位参会代表可回应专家的质疑;
(3)专家组经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出具论证报告,并签字确认。专家组讨论时,其他参会人员应回避;
(4)专家组组长代表专家组向参会人员通报论证意见及论证结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在论证报告上签字确认;
(5)修改后方案通过复审后,省建协在论证报告、签到表上盖章,由委托单位领取存档。
4. 论证结论处理
(1)论证结论分为以下三种:
1)通过;
2)修改后通过;
3)不通过。
(2)论证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应按论证意见修改完善,报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后实施。
(3)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按论证意见修改完善,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经专家组组长复审确认方可实施。
(4)论证结论为“不通过”的,施工单位应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按本说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五、收费标准
常规方案论证收费5000~10000元,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收费标准另议,联系人:王茗菲,0898-65320163,13379914508。
2018-05-17 建办质〔2018〕3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2021-12-08 建办质〔2021〕4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pdf
2018-06-01 住建部 37号令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pdf
2012-09-20 琼建质〔2012〕190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pdf
2017-10-13 海南省建筑塔式起重机防台风安全技术标准(DBJ46-045-2017).pdf
2018-07-01 海南省建筑工程防水技术标准(DBJ46-048-20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