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筑业协会2022年《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政策解读学习交流会
时间:2022-10-20 17:21浏览次数:
2022年9月29日,海南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实施。发展绿色建筑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实践,是海南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2022年10月19日上午,海南省建筑业协会全体职员在协会大会议室开展《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政策解读学习交流会。
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条例》的制定,主要从国家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要求、建筑业未来发展方向引领、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考虑。海南省建筑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协会积极组织行业调研工作,协助省司法厅开展绿色建筑立法调研。我会于今年下半年开展绿色建造施工水平评价工作和绿色零碳建筑观摩活动,推动海南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本次发布会围绕《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亮点特色和意义等,展开了详细的介绍和解答。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联伟在《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了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问题,他指出,我省在绿色建筑建设和运行程序上的监督管理体系尚未完善,缺少全过程管控的法律法规支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副处长林崇钦介绍《条例》主要内容,重点突出本省热带岛屿特色,要求建立健全具有热带岛屿特色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建立与绿色建筑发展相适应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制度;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志东先生为大家介绍了《条例》亮点。
发布会最后,刘厅长表示,《条例》的发布施行,将推动海南绿色建筑的全面发展,无论是从国家部署、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需要,还是绿色建筑本身的内涵来说,都具有较大意义。
刘联伟:
《条例》全方位多角度,多措并举推进绿色建筑的高质量发展,在技术、管理和社会层面均提出高质量要求:
首先从技术层面来看,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标准支撑,在我省即将出台《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出台《海南省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技术标准》、《海南省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技术标准》、《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内装修技术标准》等相关地方标准的基础上。《条例》规定要建立健全具有热带岛屿特色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鼓励在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探索建立绿色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是要考虑全寿命期的绿色化、工业化、标准化,并与智能建造相结合,往高标准方向发展。同时,标准也是不断发展,与时俱进,我们要做到高标准,就需要人才队伍、产业工人队伍和创新能力的支撑,《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绿色建筑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新兴职业建筑人才的技能培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健全人才考核评价和职称评审制度。提出科技创新的原则,要求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同时,《条例》要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和国有资本投资的公共建筑建设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发挥好示范和技术引领先行的作用。星级绿色建筑对建筑的健康、舒适、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建造等方面提出更高技术要求。另外,《条例》在“技术与应用”章节,提出了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支撑,包括推广适宜技术,坚持绿色建造方式,优先采用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推广建筑信息模型及城市信息模型技术,促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广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最大程度地维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内容。
其次是从管理层面来看,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需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条例》明确鼓励农村农户建房采用绿色建筑相关措施;高质量发展需要规范绿色建筑的设计、施工和运行、改造、拆除等全寿命期管理,打破重“建设”轻“运行”的传统项目管理模式,《条例》在“运行与改造”章节,明确绿色建筑的运行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加强对绿色建筑运行的监督管理,对不再符合相应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公布相关情况。要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运行的能耗相关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科学、高效监管绿色建筑运行。高质量发展还需要延伸绿色建筑的适用范围,助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条例》明确绿色建筑包含市政基础设施,从房屋建筑扩展到市政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也离不开促进激励与处罚惩戒,《条例》提出包括财政预算重点支持绿色低碳技术与产品研发、标准编制、示范项目建设、新型建造方式的推广等在内的多种激励措施,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等规模化发展,鼓励开展零碳建筑示范应用,推动建设零碳示范区,促进产业生态化。同时,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严重违法行为,还将通过严重失信惩戒予以加大处罚力度。
最后从社会层面来看,高质量发展,是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我们的高质量绿色建筑需要经得起社会的检验,要能得到老百姓的认可,感受到绿色建筑的好处,从而更好接受绿色建筑,让绿色建筑“即叫座又叫好”,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绿色建筑的健康、适用、高效生活空间,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条例》规定应当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应当通过绿色建筑项目示范、产品展示、技术交流等形式,开展绿色建筑宣传,普及绿色建筑知识;还要求编制农村自建住宅建设绿色技术导则或者设计图集等,免费提供给农户建房参考使用。同时,在购房和住宅质量保修方面,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售楼现场明示项目绿色建筑等级和主要技术措施,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如实载明,明确质量保修责任,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交流会上,协会常务副会长刘爱循表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海南自贸港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实践,是海南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建筑业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绿色建筑发展势在必行,建筑业协会如何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真正成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不但关系协会自身的命运,也深刻影响到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交流会后,刘会长希望协会的同志能够增强服务意识,同时积极关注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相关资讯,提出建筑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建议,促进绿色建筑产业全面发展。
资料整理来源: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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